法治工作办公室挂靠党政办公室。
一、法治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
法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信访工作部门、工会、教师工作部门、学生工作部门、团委有关工作具体负责同志及学校法律顾问担任。
二、法治工作办公室职责
1.编制学校法治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
2.处理日常法治事务,包括规章制度审核、合同管理与重大合同审查、信息公开、师生听证申诉受理及组织等;
3.处理法律顾问召集联络事务;
4.参与学校决策会议,并独立发表法律意见;
5.组织制定学校普法规划,全面提升师生法律素养;
6.充分利用学校资源优势,助力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
7.负责校授权的其它法治相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