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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9-12
浏览次数: 173

 

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调休安排

中秋节、国庆节: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共8天。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上班、上课,分别执行(补)星期四、星期五的教学安排。

二、值班安排

放假期间,学校设24小时总值班,值班地点在青教公寓1号楼1单元102室。值班安排如下:

1.9月29日—10月1日,值班人员:马季军、曹冠男,值班电话:13775846772、19942053038。

2.10月2日—10月6 日,值班人员:王云富、薛可可,值班电话:15252103623、19851623601。

值班人员要按照学院值班规定做好值班工作,有特殊情况需调班的,要经过党政办公室批准,并向值班领导汇报,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安排值班加班。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此通知要求放假,不得擅自增加或缩短假期、随意调课放假。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放假前,务必进行全面的安全自查,消除安全隐患,对重点部位、重点物品,要指定专人保管或封存。

3.学工处、各系(院)要加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放假前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严禁在宿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明火,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要遵守作息时间,不通宵上网、夜不归宿,不留宿外人;要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掌握学生情况,确保学生安全;要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确保个人财物安全。

4.各单位领导要保证节假日期间的联络畅通,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党政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