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教〔2021〕10号
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系(院)部:
现将《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九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2月27日
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
分级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根据《九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实验实训安全工作管理实施办法》、《实践教学基地管理规定》、《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教育管理规定》、《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准入制度》、《九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依据不同实验室安全风险和安全管理的差异,特制订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
根据实验室存放或实验时所使用耗材、仪器设备、操作过程、废弃物等方面产生潜在风险的高低,将实验室安全风险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相应的安全风险程度为极危险、高危险、危险、较危险、低危险,依次降低。
1.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涉及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1)剧毒化学品(含剧毒气体);
(2)易制毒化学品;
(3)爆炸品(含易制爆炸品);
(4)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
(5)放射性物品。
2.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涉及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1)有毒、易燃、易爆气体;
(2)特种设备;
(3)马弗炉、电阻炉等大功率加热设备;
(4)不带防护罩的机械加工类高速设备;
(5)带外置电池的不间断电源(UPS)。
3.三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涉及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三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1)非有毒、易燃、易爆气体;
(2)烘箱、电热套、电热板、电炉、电热枪、电烙铁、电吹风等加热设备(工具);
(3)带防护罩的机械加工类高速设备、超高速离心机;
(4)冰箱、服务器等24小时不断电设备;
4.四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涉及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四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1)仪器仪表类设备;
(2)机电类设备;
(3)电子类设备;
(4)印刷机械类设备;
(5)医疗器械类设备;
(6)体育器械类设备;
(7)电动工具;
(8)计算机机房;
(9)带电脑的语音室。
5.五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涉及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五级安全风险实验室:
(1)简易语音室;
(2)除多媒体设备外无其它设备、试剂的实验室。
二、实验室安全分级管理
(一)五级安全风险实验室管理
1.安全责任体系
成立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党政办、教务处、学工处、总务处以及各二级教学单位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学校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实行学校分管院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失职追责”的原则,落实安全分级岗位责任制。
(1)成立系(院)部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系(院)部主要负责人挂帅,确定具体分管领导。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①组织成立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小组,落实实验实训室安全分管领导、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等;
②制定本单位的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计划并组织实施等;
③筹集资金,加大对实验实训室安全设施建设与改造工作的投入等。
(2)各教学单位应该确定本单位分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分管领导,其主要职责为:
①建立、健全实验实训室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各种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②组织、协调、督促各本单位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等;
③通过定期例行检查、不定期突击检查,以及日常巡查相结合方式,组织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落实隐患整改,对于不整改的或出现严重安全问题的实验实训室,由本单位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予以封门整改等;
④组织本单位实验实训室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实行实验实训室准入制度等;
⑤及时发布、报送实验实训室安全环保等工作相关通知、信息、工作进展等。
(3)有明确的专职或兼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所有实验室都有指定的安全责任人,各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分管领导做好本单位实验实训室安全的各项具体工作。
(4)学校与系(院)部、系(院)部与实验室、实验室与师生层层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5)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前,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需向实验者讲解实验室及设备使用的各项事宜,指导教师需承担学生实验期间的安全责任。
2.安全管理制度
(1)制定具有专业特色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操作规程、仪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将有操作指导性的制度、规程上墙。
(2)建立安全检查和值班值日制度,并做好记录。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得到及时整改。
3.安全教育培训
(1)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应急演练。
(2)建立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与考试系统,组织学生和相关教师学习和考试,发放合格证书,实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
(3)积极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和报道,通过宣传栏、网络、微信、手册等途径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温馨提醒,收回学生安全承诺书并归档。
(4)指导教师要将实验室安全教育贯穿于整个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中,树立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
4.卫生消防安全
(1)每间实验室门口挂有实验室安全信息牌,标明实验室风险等级、安全责任人、责任人电话等信息。
(2)实验室内不放无关物品,无废弃物品,不烧煮食物、用餐、吸烟、睡觉过夜,严禁将饮食带入实验室,公共场所、通道无堆放仪器、物品现象,确保消防通道通畅。
(3)实验室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有序,卫生状况良好,所有房间的钥匙有备用,存放在单位办公室内,由专人管理。不存在门开着而无人或者人到了却打不开门的现象。
(4)每间实验室配置消防器材,相应楼层粘贴逃生线路指示图,并安装应急指示灯。
(5)实验室门上设有观察窗。超过200平米的实验室具有至少两处紧急出口。实验室内不得使用可燃性蚊香。
5.仪器设备管理
(1)制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操作注意事项。
(2)建立设备台帐,有仪器设备运行、维护的记录。
(3)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及时关机并切断电源,包括电脑显示器电源,不能处于待机状态。无电脑、空调、饮水机等随意开机过夜现象。
6.用电安全管理
(1)电路容量、插座等满足仪器设备功率要求,配有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配置专用插座,长期不用时拔出电源插座。仪器设备接地良好。
(2)不私自拉接、改装线路,无多个接线板串联、多个大功率仪器使用同一个接线板、接线板直接放地上、线路老化、使用花线和木质配电板、开关或插座破损未固定等现象。
(3)配电箱无物品遮挡并便于操作,电线接头绝缘可靠,无裸露连接线,地板上的导线有盖板或护套,加热器采用耐高温阻燃导线。
(4)水槽边不安装电源插座,否则要用防护挡板或防护罩隔开。
(5)无人状态下,充电器(宝)不能充电过夜。
7.实验过程管理
(1)进入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不高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整洁。实验室内无穿拖鞋、短裤等现象。
(2)遵守学校及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规范使用。
(3)实验时不能脱岗,通宵实验须两人在场。
(4)做好规范的实验记录。
(5)实验结束,及时清理和打扫卫生。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要关闭水、电、气、门、窗等(有24小时不断电设备的实验室不关电)。
(二)四级安全风险实验室管理
在做好五级安全风险实验室管理的基础上,还需做到:
1.使用安全管理
(1)使用前认真阅读说明书,严格按说明书要求操作。
(2)保持整洁,切忌在高温、潮湿、盐雾、雾菌和有强烈振动、干扰电磁场环境中工作,采取静电防护措施。
(3)涉及高电压设备,要粘贴警示标识和操作须知,注意身体与高压电绝缘,最好用一只手操作,并站在绝缘板上。
(4)实验时遇到有焦味、打火等现象,要立即切断电源,检查电路,排除故障。
(5)电子天平不放在阳光直射的地方,且用后及时清理。
2.用水安全管理
(1)了解实验室自来水各级阀门位置。
(2)下水道畅通,无水龙头、水管、冷却水装置连接胶管老化破损漏水问题和自来水龙头开着人离开现象。
(三)三级安全风险实验室管理
在做好四级安全风险实验室管理的基础上,还需做到:
1.环境设施建设
(1)实验区与学习区明确分开,布局合理。实验室标注涉及危险类别及防护措施,粘贴针对危险源的安全警示标识。
(2)高温、高压、高速运动、电磁辐射等特殊设备,对使用人进行培训,有安全操作规程上墙,有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警示线(黄色),配备相应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罩、防护栏、自屏蔽设施等)。
(3)楼层或实验室配有应急喷淋装置,水管总阀处常开状态,应急喷淋装置出水正常,喷头下方无障碍物,楼层或实验室配备急救药箱。
(4)安装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实验室安全和学生实验现场。
(5)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危险性实验必须有两人在场。
2.实验气体安全管理
(1)建立气体钢瓶动态台帐,钢瓶颜色、编号等信息和字体清楚,在用气体有检验合格标识,悬挂状态标识牌和使用记录卡。
(2)气体钢瓶正确固定,确定管理责任人。钢瓶放置地面平整干燥,避免暴晒,不放置在走廊、大厅等公共场所。不得带着减压阀移动钢瓶,不得在地上滚动钢瓶。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气体钢瓶总阀。
(3)气体管路材质选择合适,无破损或老化现象。气体管路连接正确,并时常进行检漏。有气体管路标识,对于存在多条气体管路的房间粘贴详细的管路图。
(4)独立的气体钢瓶室有专人管理,大量惰性气体或二氧化碳存放在有限空间内时需加装氧气含量报警器。
(5)气体钢瓶有定期安全检测标识,无过期气体钢瓶。废旧气体钢瓶及时报废,暂时不用气体钢瓶及时托管,无大量气体钢瓶堆放现象。
3.加热设备安全管理
(1)定期检查烘箱、电热套、电热板等加热设备的性能,严禁使用有故障、破损的烘箱、电热套、电热板等加热设备。
(2)不在烘箱等加热设备内烘烤易燃易爆化学试剂、塑料等易燃物品。不使用塑料筐盛放实验物品在烘箱等加热设备内烘烤。
(3)烘箱、电热套、电热板等加热设备不直接放置木桌、木板等易燃物品上,附近不存放气体钢瓶、易燃易爆化学品,周围不堆放杂物。使用加热设备时有人值守(或10—15分钟检查一次)。
(4)未经学校管理部门许可不使用明火电炉。有许可证使用明火电炉的,其使用位置周围无易燃物品,不使用明火电炉加热易燃易爆溶剂。明火电炉、电吹风、电热枪等用毕,及时拔除电源插头。
4.高速设备安全管理
(1)学生上机前,需按规定佩戴好防护用品,扎好袖口和头发,不准戴围巾、领带、手套,不准穿拖鞋、凉鞋,必须穿长裤,长头发的必须戴工作帽。
(2)设备开动前,要观察周围情况,检查设备的防护装置是否可靠,工装、夹具、刀具及工件必须装夹牢固,合上安全装置,否则不准开动。
(3)设备开动后,要站在安全位置上,不准接触运动着的工件、刀具和传动部件,禁止打开防护装置,禁止隔着设备转动部位传递或拿取工具等物品。
(4)不准在设备运转时离开工作岗位。调整设备速度、行程或装夹工件、刀具,以及测量工件、擦试设备时,都要停机进行。
(5)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同一台设备工作时,只允许单人操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机检查,报告指导老师。
(6)工作结束后,擦净设备并进行适当维护;关闭设备电门,拉开电闸;刀具、工具、量具分别放回规定地方。禁止在设备上放置各种物品。
(7)超高速离心机需要放置在离心室;在离心过程中,工作人员保持合理安全距离。
5.不断电设备安全管理
(1)不能断电的特殊仪器设备,采取双路供电、不间断电源、监控报警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2)不断电设备要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性能完好,不超期使用(冰箱一般使用期限控制为10年)。
(3)冰箱等不断电设备要放置在清洁整齐、干燥通风的工作间内,四周必须留有足够的空间,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及杂物。内部放置的各试瓶(或器皿)之间应保持适当间隔,以利冷(热)空气的对流循环。
(4)服务器机房要保持干净、整洁,使用空调设备保持恒温。服务器要注重数据安全,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并整理磁盘。
(四)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管理
在做好三级安全风险实验室管理的基础上,还需做到:
1.危险实验气体管理
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分开存放。危险气体钢瓶存放点通风、远离热源。
2.特种设备管理
(1)特种设备需定期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方可使用。
(2)从业人员须经过有关单位组织的培训,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专人管理,建立技术档案。操作流程上墙。使用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
3.高温加热设备管理
(1)马弗炉、电阻炉等无超期服役现象(一般使用期限控制为12年)。
(2)马弗炉、电阻炉等不得放置在木桌、木板等易燃物品上,附近不存放气体钢瓶、易燃易爆化学品,周围不堆放杂物。使用马弗炉、电阻炉等加热设备时有人值守(或10—15分钟检查一次)。
4.不带防护罩高速设备管理
(1)操作前应按照规程要求佩戴防打击的护目镜,开启设备前需认真检查是否取下卡盘钥匙和刀架钥匙等;
(2)在加工过程中需注意加工屑及冷却液的飞溅,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5.不间断电源管理
(1)不间断电源应保证散热良好、周围清洁,严禁在上面堆放杂物。负载不能超过额定的输出功率。长期不停电时,每三个月要放电一次。
(2)定期检查使用较长时间的电池有没发热,如电池发热需及时更换。当不间断电池发出急促报警声时,及时更换。
(五)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无)
三、实验室安全分级实施
1.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的单位为实验室的房间,包括实验辅助用房,如实验准备室、仪器室、库房等。
2.分级就高不就低,即实验室里同时具有较高级别的物品和较低级别的物品,安全风险定为较高级别。
3.根据实验室安全风险级别,进行分级管理。实验室按照本级别的要求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若实验室里没有本级别的物品,其相应的管理内容不作要求。
4.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由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申报,所在系(院)部审核,学校审定。
5.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实行动态管理,经申报、审核后,随时进行调整。
6.实验前要对实验过程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在相应等级的实验室中开展实验,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7.安全风险等级较高实验室的设备、工具等原则上不得移到安全风险较低的实验室使用,如果确需临时使用,必须用后及时放回原等级实验室。
四、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开始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九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
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表
说明:1.在自查结果相应栏目打“√”。
2.一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检查所有的项目。
3.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检查序号为1.1~3.10的项目。
4.三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检查序号为1.1~3.5的项目。
5.四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检查序号为1.1~2.2的项目。
6.五级安全风险实验室检查序号为1.1~1.7的项目。
序号 | 检查项目 | 自查结果 | ||
符合 | 不符合 | 不涉及 | ||
1.1 | 安全责任体系 | |||
1.1.1 | 成立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确定具体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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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安全责任人与系(院)、与实验人员分别签订安全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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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学校与系(院)、系(院)与实验室、实验室与师生层层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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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前,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需向实验者讲解实验室及设备使用的各项事宜,指导教师(导师)需承担学生实验期间的安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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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安全管理制度 | |||
1.2.1 | 制定具有学科特色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操作规程、仪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将有操作指导性的制度、规程上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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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建立安全检查和值班值日制度,并做好记录。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得到及时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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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安全教育培训 | |||
1.3.1 | 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应急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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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建立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与考试系统,组织学生和相关教师学习和考试,发放合格证书,实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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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 积极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和报道,通过宣传栏、网络、微信、手册等途径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温馨提醒,收回学生安全承诺书并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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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 指导教师要将实验室安全教育贯穿于整个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中,树立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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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卫生消防安全 | |||
1.4.1 | 每间实验室门口挂有实验室安全信息牌,标明实验室风险等级、安全责任人、责任人电话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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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 实验室内不放无关物品,无废弃物品,不烧煮食物、用餐、吸烟、睡觉过夜,严禁将饮食带入实验室,公共场所、通道无堆放仪器、物品现象,确保消防通道通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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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 实验室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有序,卫生状况良好,所有房间的钥匙有备用,存放在单位办公室内,由专人管理。不存在门开着而无人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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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 每间实验室配置消防器材,相应楼层粘贴逃生线路指示图,并安装应急指示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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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 实验室门上设有观察窗。超过200平米的实验室具有至少两处紧急出口。实验室内不得使用可燃性蚊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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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仪器设备管理 | |||
1.5.1 | 制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操作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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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 建立设备台帐,有仪器设备运行、维护的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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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 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及时关机并切断电源,包括电脑显示器电源,不能处于待机状态。无电脑、空调、饮水机等随意开机过夜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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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用电安全管理 | |||
1.6.1 | 电路容量、插座等满足仪器设备功率要求,配有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配置专用插座,长期不用时拔出电源插座。仪器设备接地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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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 不私自拉接、改装线路,无多个接线板串联、多个大功率仪器使用同一个接线板、接线板直接放地上、线路老化、使用花线和木质配电板、开关或插座破损未固定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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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 配电箱无物品遮挡并便于操作,电线接头绝缘可靠,无裸露连接线,地板上的导线有盖板或护套,加热器采用耐高温阻燃导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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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 水槽边不安装电源插座,否则要用防护挡板或防护罩隔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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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 无人状态下,充电器(宝)不能充电过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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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实验过程管理 | |||
1.7.1 | 进入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不高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整洁。实验室内无穿拖鞋、短裤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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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 遵守学校及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规范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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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 实验时不能脱岗,通宵实验须两人在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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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 做好规范的实验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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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 实验结束,及时清理和打扫卫生。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要关闭水、电、气、门、窗等(有24小时不断电设备的实验室不关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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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使用安全管理 | |||
2.1.1 | 使用前认真阅读说明书,严格按说明书要求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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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保持整洁,切忌在高温、潮湿和有强烈振动、干扰电磁场环境中工作,采取静电防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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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涉及高电压设备,要粘贴警示标识和操作须知,注意身体与高压电绝缘,最好用一只手操作,并站在绝缘板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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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 实验时遇到有焦味、打火等现象,要立即切断电源,检查电路,排除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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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 电子天平不放在阳光直射的地方,且用后及时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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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用水安全管理 | |||
2.2.1 | 了解实验室自来水各级阀门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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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下水道畅通,无水龙头、水管、冷却水装置连接胶管老化破损漏水问题和自来水龙头开着人离开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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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环境设施建设 | |||
3.1.1 | 实验区与学习区明确分开,布局合理。实验室标注涉及危险类别及防护措施,粘贴针对危险源的安全警示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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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高温、高压、高速运动、电磁辐射等特殊设备,对使用人进行培训,有安全操作规程上墙,有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警示线(黄色),配备相应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罩、防护栏、自屏蔽设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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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楼层或实验室配有应急喷淋装置,水管总阀处常开状态,应急喷淋装置出水正常,喷头下方无障碍物,楼层或实验室配备急救药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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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 安装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实验室安全和学生实验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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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 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危险性实验必须有两人在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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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实验气体安全管理 | |||
3.2.1 | 建立气体钢瓶动态台帐,钢瓶颜色、编号等信息和字体清楚,在用气体有检验合格标识,悬挂状态标识牌和使用记录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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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 气体钢瓶正确固定,确定管理责任人。钢瓶放置地面平整干燥,避免暴晒,不放置在走廊、大厅等公共场所。不得带着减压阀移动钢瓶,不得在地上滚动钢瓶。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气体钢瓶总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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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 气体管路材质选择合适,无破损或老化现象。气体管路连接正确,并时常进行检漏。有气体管路标识,对于存在多条气体管路的房间粘贴详细的管路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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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独立的气体钢瓶室有专人管理,大量惰性气体或二氧化碳存放在有限空间内时需加装氧气含量报警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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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 气体钢瓶有定期安全检测标识,无过期气体钢瓶。废旧气体钢瓶及时报废,暂时不用气体钢瓶及时托管,无大量气体钢瓶堆放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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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加热设备安全管理 | |||
3.3.1 | 定期检查烘箱、油浴锅、电热套、电热板等加热设备的性能,严禁使用有故障、破损的烘箱、油浴锅、电热套、电热板等加热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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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 不在烘箱等加热设备内烘烤易燃易爆化学试剂、塑料等易燃物品。不使用塑料筐盛放实验物品在烘箱等加热设备内烘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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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 烘箱、油浴锅、电热套、电热板等加热设备不直接放置木桌、木板等易燃物品上,附近不存放气体钢瓶、易燃易爆化学品,周围不堆放杂物。使用加热设备时有人值守(或10—15分钟检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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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 未经学校管理部门许可不使用明火电炉。有许可证使用明火电炉的,其使用位置周围无易燃物品,不使用明火电炉加热易燃易爆溶剂。明火电炉、电吹风、电热枪等用毕,及时拔除电源插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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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高速设备安全管理 | |||
3.4.1 | 学生上机前,需按规定佩戴好防护用品,扎好袖口和头发,不准戴围巾、领带、手套,不准穿拖鞋、凉鞋,必须穿长裤,长头发的必须戴工作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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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 设备开动前,要观察周围情况,检查设备的防护装置是否可靠,工装、夹具、刀具及工件必须装夹牢固,合上安全装置,否则不准开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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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 设备开动后,要站在安全位置上,不准接触运动着的工件、刀具和传动部件,禁止打开防护装置,禁止隔着设备转动部位传递或拿取工具等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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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 不准在设备运转时离开工作岗位。调整设备速度、行程或装夹工件、刀具,以及测量工件、擦试设备时,都要停机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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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 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同一台设备工作时,只允许单人操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机检查,报告指导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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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 | 工作结束后,擦净设备并进行适当维护;关闭设备电门,拉开电闸;刀具、工具、量具分别放回规定地方。禁止在设备上放置各种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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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 | 超高速离心机需要放置在离心室;在离心过程中,工作人员保持合理安全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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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不断电设备安全管理 | |||
3.5.1 | 不能断电的特殊仪器设备,采取双路供电、不间断电源、监控报警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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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 不断电设备要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性能完好,不超期使用(培养箱、冰箱一般使用期限控制为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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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 培养箱、冰箱等不断电设备要放置在清洁整齐、干燥通风的工作间内,四周必须留有足够的空间,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及杂物。内部放置的各试瓶(或器皿)之间应保持适当间隔,以利冷(热)空气的对流循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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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 服务器机房要保持干净、整洁,使用空调设备保持恒温。服务器要注重数据安全,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并整理磁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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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危险实验气体管理 | |||
3.6.1 | 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分开存放。危险气体钢瓶存放点通风、远离热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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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特种设备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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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 特种设备需定期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方可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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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 从业人员须经过有关单位组织的培训,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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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 专人管理,建立技术档案。操作流程上墙。使用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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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高温加热设备管理 | |||
3.8.1 | 马弗炉、电阻炉等无超期服役现象(一般使用期限控制为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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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 | 马弗炉、电阻炉等不得放置在木桌、木板等易燃物品上,附近不存放气体钢瓶、易燃易爆化学品,周围不堆放杂物。使用马弗炉、电阻炉等加热设备时有人值守(或10—15分钟检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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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不带防护罩高速设备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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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 | 操作前应按照规程要求佩戴防打击的护目镜,开启设备前需认真检查是否取下卡盘钥匙和刀架钥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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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 | 在加工过程中需注意加工屑及冷却液的飞溅,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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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 不间断电源管理 | |||
3.10.1 | 不间断电源应保证散热良好、周围清洁,严禁在上面堆放杂物。负载不能超过额定的输出功率。长期不停电时,每三个月要放电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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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2 | 定期检查使用较长时间的电池有没发热,如电池发热需及时更换。当不间断电池发出急促报警声时,及时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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