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校企合作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校企合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4
浏览次数: 862

 

九州教〔2016〕9号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

校企合作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部):

   校企合作工作是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学年,在学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各相关单位均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进一步做好2016-2017学年度校企合作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提高办学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途径。加强校企合作,有利于高职院校紧密结合行业发展的要求,进行准确的办学定位,为社会适时培养所需要的紧缺人才;有利于推进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有利于促使企业参与学校专业论证、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学结合课程开发、师资队伍建设等,深化教学改革;有利于实现校企之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和共同发展。

   二、做好学习和总结

  (一)各系(院)要进一步组织学习《九州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校企合作基本知识读本》等有关校企合作工作的规章制度及规范条文。

  (二)认真做好2015-2016学年度校企合作工作总结。各系(院)在现有校企合作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梳理本系(院)校企合作工作,提炼出至少2个典型的校企合作案例,形成材料,内容应有对合作模式、实施途径、不足与改进等方面的思考,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争取取得更显著的成果。

   三、校企合作工作目标

   本学年内,各系(院)要在现有校企合作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校企合作的有效途径,力争在校企合作项目上有所突破。

  (一)巩固合作成果。对于已经建立校企合作关系的企业,各系(院)应当建立长效稳定的联络机制,制定走访计划,形成走访报告。通过走访,加强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了解相互的发展动态和需求变化,适时地对合作模式和保障实施等方面作出调整和优化。巩固原有合作成果并在此基础上深挖合作潜力,寻求深度合作,增强校企合作工作实效。

  (二)开拓校企深度合作资源。尚未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或合作不深入的专业要有所突破,新开拓的校企合作项目不能停留在表面,要有实质性的合作内容。各系在现有合作企业的基础上继续拓展新的校企合作单位,每个系(院)确保每个专业都要有至少一个稳定的合作单位。(此项工作要在12月底前完成)

  (三)继续做好校企合作课程开发。各系要在现有基础上,与企业紧密合作,加强课程建设,加大校企合作教材建设力度,尤其是实训教材的合作编写工作。

  (四)做好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的建设。系(院)与企业合作共建研发中心是为了推动校企深度合作,加强专业建设,提高学校为社会服务的能力,要在现有校企合作项目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系(院)于企业共建研发中心。(此项工作要在10月底前完成)

  (五)做好“订单培养”“工学交替”类型的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工学交替”是校企合作项目的重要形式。各系要充分利用企业资源,做好现有此类合作项目的有效运转并继续开发该类型合作项目。

  (六)做好“一师一企”工作。在全院教师中开展教师进企业活动,每名专业教师至少联系一个企业,教师要深入企业,寻找合作项目,增强教师服务企业意识,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此项工作要在12月底前完成)

  (七)进一步发挥企业实践教学部的作用,扩大企业实践教学部的建设力度。各系要在已经建立的企业实践教学部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企业实践教学部的作用,建立定期联络交流机制和年会制度,将企业实践教学部纳入实践教学管理体系。本学年要召开第三次实践教学部工作研讨会。

   四、做好校企合作工作的自查和考核

   各系(院)应形成对本系(院)校企合作工作的自我考查与评估办法。积极组织自查,对校企合作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及时地跟踪与反馈,对合作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通过自我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结合各系(院)的自查,教务处将对各系(院)开展校企合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用于年终绩效考核。

 

                                           九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