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2016〕75号
各系(院):
为总结和推广我院校企合作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提升校企合作工作质量,宣传典型,鼓励先进,请各系(院)在现有校企合作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梳理本系(院)校企合作工作,选择典型的校企合作案例进行报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要求
1.合作模式可以多样化。所选案例可以是“订单”合作模式、“工学交替”模式、“顶岗实习”模式、“共建校内外实习基地”模式等。
2.所选案例应具有较强的实效性、创新性和示范性。在产教融合、工学结合、联合办学等方面有明显的成效;在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等方面有明显的特色;在深入推进我院校企合作工作中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二、撰写要求
1.内容包括:项目实施的背景、合作模式、具体措施、实施与保障、成果与不足、思考与改进、政策建议等。
2.材料应对合作模式进行提炼,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成功经验进行总结,便于推广学习。
3.材料应做到内容翔实、层次分明、图文并茂。
4.重要文件和资料可以作为附录(不计入正文)。
三、报送要求
1.每系(院)至少报送典型案例两篇。
2.请各系(院)于2016年9月15日之前将电子稿材料发送至邮箱251292069@qq.com 。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516-83432170
教务处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