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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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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

 

一、鉴定申报

申请鉴定的单位,原则上提前至少提前15天向市鉴定指导中心鉴定科室提出申请,登录职业技能鉴定在线平台制订计划,并先提交提交纸质《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名册》(花名册上请写上鉴定时间和在线批次号)、《徐州市职业技能鉴定制取试卷申请单》(自行鉴定的工种不需要填写试卷申请单,申请表、花名册打印盖章,试卷申请表不需要盖章各送1,请注意如没有先报送申请表,或申请表和在线平台的时间、人数不同是不给审批的。),由鉴定指导中心对考生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

二、鉴定的准备

根据审核确定的《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名册》提供的有关信息,经中心领导批准,鉴定科根据工作要求提前向申请鉴定单位技能操作考核的备料清单和相关要求一并下达(提交申请表后5天与质量技术管理科联系,下发备料清单,如有试题和在线平台问题请及时与质量技术管理科联系)。申请鉴定单位或鉴定所接到备料清单和鉴定任务通知书后,按要求完善理论和技能鉴定的相关条件。申请鉴定单位提前一周将考场安排表发给鉴定科戴明,各鉴定单位考前3天与鉴定科督导老师联系相关考务问题。

三、鉴定试题制作

市鉴定中心质量技术管理科根据鉴定考核职业(工种)人数、鉴定等级以及考场安排,统一从题()库抽取,并负责审核、印制、封装试卷。

四、准考证发放

各申请鉴定单位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平台上完成准考证打印工作,并于考前发放给考生。理论知识考试用答题卡,请提前通知考生准备2B铅笔。

五、考评人员和督考人员的安排

市鉴定中心受理鉴定单位的申请后,根据工作要求,由鉴定科安排督导人员,质量技术管理科派遣考评人员开展鉴定工作。

六、鉴定的实施

由督导人员负责召开考前预备会。督导人员、考评人员和申请鉴定单位或有关鉴定所的考务工作人员参会,分析检查各项工作准备情况,并及时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实施考核过程中,应在鉴定考核开始前现场核对考生身份。考生应按要求持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参加鉴定。

理论考核试卷,考试结束后由考务管理人员配合考评人员当场清点、装订、封装。

实际操作考核工件,应由考务管理人员或鉴定所管理人员进行加密编号,考评人员仅对加工件进行逐项评分。

七、鉴定考核成绩的登记、统计

鉴定所鉴定的,鉴定所于鉴定后一个月内将成绩汇总后填写《徐州市职业技能资格鉴定成绩统计表》上报市鉴定中心鉴定科,由鉴定科审核后,交分管领导审核,由综合科打印证书。

鉴定中心直接组织鉴定的,鉴定科将理论试卷和技能操作试卷及评分表交质量技术管理科,由质量技术管理科审核并填写《徐州市职业技能资格鉴定成绩统计表》,分管领导审核后,由综合科进行证书打印。

鉴定结束后,可登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平台上进行成绩查询。

八、鉴定缴费

鉴定单位可提前下载缴费单(缴费单上所写鉴定时间与成绩单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平台一致)填写完整后,凭缴费单到综合科交费。(如直接网上汇款的单位,请提前把缴费单发给综合科)。

九、证书领取及验印

证书打印工作全部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平台上进行,在线平台信息填写完整后才能打印证书,证书在综合科领取,证书领取后可与综合科提前预约证书验印时间(每周二和周四验印),领取证书验印花名册和成绩单。

十、档案管理

根据《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严格对下列日常鉴定考务过程档案收集整理并归档:职业鉴定申请资料(个人申报表及鉴定申请表、申报花名册)、考核方案、鉴定任务通知书、制卷申请资料及试卷清样、试卷交接单、考评人员派遣使用资料、考场记录、评分记录、成绩汇总及职业鉴定质量评价表;组织开展质量督导的,还要保存现场督导资料。以上档案资料保存期一年。

考试结果档案(合格人员成绩表册及发证审批资料)由负责发证的机关永久保存。

    联系人:尤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432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