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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考试纪律和加强期末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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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期末考试在即,为进一步规范考场秩序、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倡导诚信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杜绝考试作弊

考试工作是检验人才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各系、部应以对学生、对教师、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考试管理工作,把反对、遏止学生考试作弊,形成良好学风、建立诚信考风作为期末的一项重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各部门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务必做好本部门期末考试的组织、分工和监管工作。

二、扩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扩大严肃考风考纪、制止考试作弊的宣传,积极弘扬正气,在全校形成讲诚信光荣,弄虚作假可耻的校园文化氛围,强化广大师生对严肃考风考纪重要性和考试作弊危害性的认识,杜绝考试作弊现象。

三、强化责任,严格考风考纪

1、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按照《九州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监考。监考老师要严格履行职责,考试前明确宣布考试纪律并认真清理考场,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发现考试违纪行为,应立即制止,并认真取证,保全证据,如实填写考场记录。

2、严格要求学生将考试用品之外的所有物品集中放置,并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教材、复习资料、作业本、笔记本、纸条等放在抽屉里或座位旁或身上,发放试卷前须按要求对考场进行检查并安排座位。

3、在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在监考过程中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手机必须设置为振动或关机,不得发出任何铃响和音乐声),不得串岗聊天。

4、监考教师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在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考试结束后收齐试题和答卷,严防丢失,并按学号顺序将其整理好,认真填好考场记录表,如实记录考场情况

5、监考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标准考场要保证两名监考老师一直在场。

6、试卷上未注明为开卷和半开卷的,一律做闭卷考试。

四、加强管理,做好试卷保密

各系、教研室应对试卷命题统一组织,命题须符合《九州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并出AB两套试卷;课改课程如需变更考试模式,应提前向系部申请。试卷由系教学主任或教研室主任审核后送教务处印刷。为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请各系将本学期所有考试课程试卷于618集中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统一印刷(统考试卷已另安排)。

五、成立考试巡视组,加强巡视

教务处以及各系领导、教学管理人员成立巡视组,认真检查监考人员到位情况和考场纪律情况,督促监考人员履行职责;巡考期间,发现监考人员有失职行为,应及时批评纠正;发现学生违反考场纪律应立即进行处理;维护考区、考场的正常秩序。

六、2014级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时间

序号

 

 

 

班级

人数

考试时间

1

毛泽东思想、中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全院

所有专业

30

1230

76

18周周一)

采用考试系统,全天4

2

工程数学

土木系

建工、造价

6

315

77上午

18周周二)

830-10:10

经济数学

经管系

营销电商物流会审会计金融

9

285

3

大学英语

土木系

所有专业

10

437

77下午

18周周二)1430-16:00

另:机电系和经管系大学英语课程为行业英语,试卷不同,由各系灵活安排考试时间,不再安排统考。建议各专业考试结束时间不得迟于77

所有考试的场次安排请按照教务处编制的表格填写,一经排定,不得擅自更改。考试安排请于618日前送教务处。

 

教务 处

                                     2015年6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