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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3年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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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教通 [2013]5


关于组织参加2013年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系:

为充分展示我院教育办学成果,不断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改革,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3年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苏教高[2013]3)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参加2013年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任:姜同凯

副主任:冯新平

  员:金儒忠 张耀锦 刘畅 钱荣 朱千锋 张景荣 尤锋

有关系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竞赛的有关工作。

二、参赛对象

我院在籍在校学生

三、参赛项目

系别

参赛项目

承办学校

承办院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机电工程系

电子产品设计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于宝明 

025—85842198  18951690298

汽车检测与维修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文爱民

025—86115071  13851729539

经济与管理系

会计技能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沈艾林

0517—83858200  13852388189

四、组队

1.参加省技能大赛的院校应按竞赛项目组队,每个竞赛项目只允许报一个队,参赛队应通过预赛选拔产生。

2.参赛队由指导教师和参赛选手组成,参赛选手(不设备选队员)、领队及指导老师的有关要求见附件1

3.各系应于320前通过预赛等形式完成选手的选拔工作,325前完成组队工作。

 

五、报名

1.各系需在2013325日前填写并上报报名信息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2.报名时,指导教师应提交报名表(一份,见附件2,其中指定一人兼任领队并在备注栏注明)、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3.参赛选手应提交报名表(一份,见附件3,其中一人任队长并在备注栏注明),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学籍证明、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六、参赛

1.省竞赛时间为201341921日。

2.各系应安排指导老师在参赛前对参赛队进行集中系统指导。

七、奖项设置

按参赛队比例设置奖项。其中一等奖占参赛队数的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获奖选手由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并择优推荐参加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有关项目代表队。

 

附件1: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技能赛项竞赛规程.doc

附件2: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doc

附件3: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指导教师报名表.doc

20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