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
目录
一、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与经验……………1
(二)“十三五”期间江苏教育面临的机遇和挑战……………3
二、主要目标…………………………………………………6
三、主要任务…………………………………………………9
(一)高水平发展15年基础教育…………………………………9
(二)加快建设现代职教体系……………………………………13
(三)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15
(四)大力发展社会教育…………………………………………19
(五)深化教育综合改革…………………………………………22
(六)全面提高教育对外开放水平………………………………24
(七)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26
(八)全力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30
四、重大试验与工程………………………………………… 31
(一)教育现代化建设试验区与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 31
(二)八项工程………………………………………………… 32
五、保障措施………………………………………………… 34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教…………………………………………34
(二)切实增加教育投入…………………………………………35
(三)加强党的建设………………………………………………36
(四)着力组织实施………………………………………………36
(五)强化督查评估………………………………………………37
(六)营造良好氛围………………………………………………38
附件部分 ………………………………………………………38
1.“八项工程”实施方案(略)
2.“十三五”江苏人口生源变化与教育结构预测(略)
3.江苏“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略)
4.江苏“十三五”民办教育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略)
5.江苏基础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略)
6.江苏职业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略)
7.江苏高等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略)
8.江苏社会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略)
9.江苏教师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略)
10.江苏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十三五”规划(略)
11.江苏教育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略)
为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根据《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与经验
“十二五”以来,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教育规划纲要,统筹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江苏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迈向新台阶,教育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位于全国前列,为“十三五”教育事业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坚持以教育现代化建设为引领。确立到2020年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教育部将江苏列为国家教育现代化建设试验区并实行部省共建,确定22个示范区和5所高校示范点先行先试。建立省、市、县三级监测体系。率先在全国开展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2014年度全省教育现代化监测综合得分达71.6分,提前实现省政府确定的“到2015年达到70分左右”的目标要求。
坚持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目前,全省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7.6%,比2010年提高1.6个百分点;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0%,比2010年提高1.0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9.1%,比2010年提高3.1个百分点;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2.3%,比2010年提高10.3个百分点。率先成立江苏开放大学,开启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全省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1.02年,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4.31年。全省100个县(市、区)全部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国家督导认定,成为全国率先启动和首个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全覆盖省份。职业教育主要质量指标列全国第一,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现“七连冠”,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实现“五连冠”。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主要指标在全国名列前茅。在最新全国学科评估排名中,江苏高校13个一级学科位列第一,占全国的13.7%;21所高校的77个学科进入ESI数据库全球同类学科前1%,进入高校数全国第一。在2014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中,江苏特等奖、一等奖及获奖总数均位居全国第一。
坚持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召开全省教育改革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总体方案。全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国首个高等教育国际化示范区建设有序推进,全省现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333个,占全国总量的16%,位居全国第一。实施留学江苏行动计划,在苏外国留学生达2.6万人。积极探索建立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新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权15项和创建达标项目34项,减幅分别达60%和58%。
坚持提高教育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教育优先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和投入机制。预计“十二五”全省地方教育经费总投入达9670亿元,其中财政性教育投入7640亿元,分别是“十一五”时期的1.9倍和2.4倍。全社会教育投入和财政性教育经费年均分别增长10.7%和14.1%。在全国率先实现所有学段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全覆盖。师资队伍总量基本适应教育事业发展要求,教师学历层次普遍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工作成效明显,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坚持引领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2010年以来,全省高校共向社会输送了266.1万名毕业生,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培养学生175.4万。全省高校科技创新成果产出取得历史性突破,全省高校共承担科研项目14.3万项,获科研经费501.3亿元,共申请专利8.4万件,授权专利4.8万件,共有2129项科技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其中获国家奖133项,获奖数量占全国高校获奖总数的17%。获教育部高校科学研究奖(科学技术)326项,占全国高校获奖总数的22%。积极引领文化传承创新,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高校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贡献了全省80%以上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
(二)“十三五”期间江苏教育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江苏教育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一些新的问题与挑战。从全省教育发展整体看,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与人民群众迫切需求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教育公平程度有待提高;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带来人口流动及生育政策调整导致生源数量增加双重因素,对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布局带来影响;教育体制改革有待深化,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有待增强,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从区域教育发展看,受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及城镇化等因素影响,各地教育发展基础不平衡。苏南地区受外来人口影响,公共教育服务供给压力较大。有的市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已占小学生总数的1/2以上。苏中、苏北等经济薄弱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差距、校际差距仍较为突出,大班额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办学条件仍需改善。区域间实施素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育保障能力仍有明显差异。从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看,学前教育和社会教育仍然是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薄弱环节,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师资短缺及保教质量水平整体不高,终身教育体系尚需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尤其是教师流动受多重制约,优质师资配置不够均衡。普通高中学校办学经费仍显不足,存在一定的负债压力。职业教育特色与吸引力有待增强,校企深度融合不够,构建现代职教体系政策配套不足。高等教育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明显差距,原创性成果不多,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任重道远。
“十三五”时期是江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胜阶段,全省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着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我们创新发展理念,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引领“十三五”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十三五”时期,对教育发展产生影响的主要因素有: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教育提出新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培养大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增强各类人才的就业创业能力,大力传承弘扬优秀文化,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增强综合性,统筹把握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要素,在创新体制机制上积极探索。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教育产生新影响。随着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的加快,人才市场供求关系由供给驱动变为需求驱动。教育必须主动对接行业产业需求,在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结构上主动作为、有所作为;必须坚持以创业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必须坚持以转型发展、内涵式发展,提升教育质量;必须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布局,加强农村薄弱学校建设。
国内外教育改革发展呈现新趋势。近年来,发达国家和地区纷纷把教育作为促进经济增长、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关键而制定新一轮教育发展战略与规划。许多国家都积极围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重新调整教育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等主题,积极寻求教育改革途径,力求实现教育体制创新和教育品质的卓越。从国内教育发展来看,兄弟省市为了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纷纷抢抓机遇,制定教育发展战略规划,出台各项教育改革措施。面对国内“你追我赶”的教育改革发展形势,江苏要继续保持在全国的优势,就必须力求创新,确定新战略、创设新机制、谋求新发展。
人口流动和生源增加对教育资源配置形成新的压力。“十三五”期间,生育政策调整完善以及人口流动等因素将交织影响各级各类教育适龄人口规模,对相应资源配置产生新的压力。幼儿园、小学生源逐年增长将产生新的增量需求,初中生源逐步止跌回升需要超前考虑资源配置,高中生源持续下降将对高中阶段教育规模产生显性冲击,并对高等教育规模产生不利影响,初中后和高中后分流模式需要进一步研究。省际、市际人口流动对流入地特别是苏南地区学校布局将不断产生新的增量需求,流出地留守儿童问题需要进一步关注。
二、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宏伟目标,结合实际适度调整“十三五”时期的有关指标,以教育现代化为统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教育体系,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到2020年,教育发展规模、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继续位居全国前列,总体实现省定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要求,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学习型社会和人力资源强省。
构建更加完备的教育体系。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国民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8%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9%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0%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2年以上,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5年以上。
健全公益普惠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公民依法享有平等受教育权利,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实现均等化,教育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义务教育城乡、区域、学校、群体之间的差距显著缩小,教育公平程度显著提高,扶困助学体系更加健全,贫困家庭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等困难群体接受教育权利和机会得到有效保障。
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优质教育。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以学生为本的教育质量观牢固树立,教育内涵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富有江苏特色的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标准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人才培养模式更趋多样,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显著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和覆盖率不断扩大,合格标准学校(幼儿园)达100%,省定优秀标准学校达80%以上。学生、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达90%以上。
构建更具创新活力的教育体制机制。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管办评分离深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全面建立,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教育发展体制性活力显著增强。学校对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满意度达90%以上。教育对外开放层次显著提高,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总量继续增加,教育机构走出去办学步伐加快,留学江苏品牌建设初见成效,教育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明显提升。
进一步提升教育保障能力。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教育投入机制更加完善。教育“三个增长”、“两个提高”的保障机制不断巩固,非义务教育的社会投入不断增加,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明显提高。教师队伍建设力度持续加大,结构性矛盾得以缓解,教师教育与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农村师资队伍薄弱状况明显改善。
实施更有成效的社会服务。各级各类教育布局结构与人口总量及其结构变化、城镇化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人才培养基本满足现代化建设特别是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教育积极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大幅提升,高校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充分发挥,形成一批高水平的科研成果,高校协同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成效显著,高校应用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率达到80%以上。
表一:2020年江苏教育发展主要指标
指 标 | 2020年 |
1.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 | 98%以上 |
2.义务教育巩固率 | 99%以上 |
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99%以上 |
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60%以上 |
5.义务教育城乡、学校间条件均衡化比例 其中:教师合理流动比例 | 100% 15%以上 |
6.各类来苏留学人员数 其中: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留学生比例 | 5万人 5%以上 |
7.高校应用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率 | 80%以上 |
8.高校毕业生 初次就业率 年终就业率 | 70%以上 90%以上 |
9.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 | 60%以上 |
10.达到省定优秀标准的各级各类学校比例 其中:高水平大学数量 | 80%以上 2所左右 |
11.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 | 15年以上 |
12.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 12.2年 25.8% |
13.学生、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 | 90%以上 |
14.学校对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满意度 | 90%以上 |
15.各级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在全国省份排名 | 前三位 |
16.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 | 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比例 |
三、 主要任务
(一)高水平发展15年基础教育
加快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优化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健全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完善以县为主、县乡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以县为单位制定学前教育发展专项布局规划,合理确定幼儿园布局,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学前教育投入主体责任,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完善与办学成本、物价水平、财力情况相适应的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建立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区制度,探索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机制,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经费纳入统一管理,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保育教育服务。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1000所左右幼儿园,每1.5万常住人口至少设置1所幼儿园,保障幼儿就近入园。实施农村幼儿园(含办园点)标准化建设。充分考虑城镇化发展、老城区改造和人口流动的实际,提高城镇及城乡结合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制定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到2020年所有幼儿园均按标准配齐配足保教人员,并符合岗位任职要求。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大对生源流入地教育工作支持,缩小义务教育城乡、区域、学校、群体之间的差距。根据学龄人口变化、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保证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严格的学区制,科学动态调整学区,坚持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免试入学制度,每所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低于招生总数的5%。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全面加强学校校舍场地、设施装备、师资队伍建设,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现代化办学标准,优质均衡发展差异系数低于省定标准。健全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财政拨款、教师配置、学校建设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建立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稳定的共建机制,实行县级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教师制度,区域内教师和校长定期合理流动。到2020年,所有县(市、区)达到省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
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加强优质高中建设,不断扩大优质资源,努力做到布局合理、规模适度,每班班额45人以下,并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到2020年,建成一批高品质的高中。深入推进课程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方案,鼓励学校根据高中教育性质任务、学生发展要求与教学现状,建设好普通高中课程基地,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围绕学生个性发展,完善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健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全面推进招考制度改革,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招考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创新办学体制机制,积极扶持民办普通高中发展,扩大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试点,引进一批境外优质教育资源。着力提高保障水平,强化政府履行举办普通高中的责任,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全面完成高中阶段建设债务化解工作。
保障特殊教育优质公益发展。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15年教育。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有效开展“医教结合”实验和“送教上门”服务。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创造条件举办残疾儿童学前班。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地级市特殊教育学校设置适合残疾学生的专业,基本满足辖区内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要。切实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所有特殊教育学校达到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全面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配足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工,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提升特殊教育师资专业化水平。落实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8倍以上拨付。完善残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
建立以素质教育为主题的质量保障体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行动计划,构建符合江苏特色的课程体系,深入推进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程,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公告制度,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加强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加强美育教学,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建设书香校园。进一步推进全省统一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和改进服务体系,探索建立符合江苏省情的质量标准。以推进优质均衡发展为导向,大力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建立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与指导服务机制;以诊断、指导和改进为目的,进一步实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以实施新方案、执行新标准、切实减轻学生负担为方向,探索普通高中课程教学质量监测。完善省、市、县、校四级教学科研网络,建立教育教学质量网络化信息服务平台。
(二)加快建设现代职教体系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统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完善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强化省辖市管理职能,对区办中等职业学校逐步实行省辖市统一管理、市区共建体制。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每个县(市、区)重点建好1所省现代化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密切政产学研合作,增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与产业结构的契合性,推动高职院校向工业园区、开发区布局,健全专业与产业发展的联动机制。重点服务区域发展、企业发展特别是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加强与行业企业共建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根据国家高校设置规定与办学要求,办好5年制高职院校,稳定办学规模。到2020年,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国家和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示范性院校占高职校比例达到50%左右,建成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高职院校,15所左右高职院校进入国内高职院校前100强。加快发展应用技术型本科教育。鼓励新建本科院校、行业特色院校、独立学院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支持中外合作办学高校建设世界高水平应用技术型高校。到2020年,建成一批国内一流的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建设100个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培养示范专业。探索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
转变职业教育发展方式。建立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发展机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学生根据学籍管理规定,达到相应学业水平标准可相互转学升学,实行相同课程学分互认。职业院校向普通中小学和社区教育机构开放实训基地。鼓励本科高校与职业院校联合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技能人才。推进中职、高职、应用技术型本科教育分级培养或联合培养,完善中职高职“3+3”、中职本科“3+4”、高职本科“3+2”等培养模式,由院校自主选择合作院校、自主确定衔接专业、自主实施衔接课程。建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体现终身教育理念,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应用技术型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紧密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稳步扩大优质民办职业教育规模。对办学规范、条件达标、管理严格的民办职业院校,逐步实行自主确定招生范围、在核定的招生规模内自主确定年度招生计划。对办学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的企业,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
全面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完善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建设标准、专业建设标准、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强化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按照“突出优势、聚焦特色、创新机制、打造品牌”的思路,实施职业教育品牌特色专业建设计划,遴选一批具有区域或行业优势,有特色、实力强、声誉高的专业进行重点建设。推动产教深度融合,改革实训基地建设机制,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将最新技术和设备投到校企共建的实训平台,使实训平台与产业发展基本保持同步。创新实训基地投入方式,对行业企业投到实训平台的技术和设备给予一定奖励。促进职业教育与行业、产业、企业深度融合。紧密服务实施“中国制造2025”,坚持创新驱动、智能转型。成立行业、企业、院校等多方参与的行业指导委员会。建立职业院校学生定点实习实训、教师定点实践锻炼制度。鼓励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区域或行业技术创新推广中心。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支持并引导省内营业收入超百亿企业特别是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职业教育集团。开展多元投资主体依法共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改革试点。
(三)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建设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积极组织实施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推动一批高校和学科进入建设行列。完善省部共建机制,积极支持“985工程”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大力推进“211工程”高校争创国内高水平大学,推动一批具有较高办学水平和鲜明学科特色的高校创建区域和行业内高水平大学,遴选10所左右省属本科院校进行重点建设。统筹组织实施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协同创新计划、特聘教授和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建设一批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高峰学科,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提供有力支撑。到2020年,力争2所高校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等关键指标上基本达到世界一流水平,40所左右高校进入全国先进行列,100个左右学科进入ESI全球同类学科前1%行列,其中5个以上进入前1‰行列。
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科学制定全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三五”规划,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宗旨,以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促进地方高校转型发展为主线,以优化存量与做优增量为重点,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鼓励和支持民办、混合所有制、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高等教育发展。从严控制高等教育总量和增幅,做到“调结构、促转型、上水平”,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科学发展。
促进高等学校分类发展。出台《江苏高等教育分类管理、分类发展和分类评估指导意见》,对不同类型高等学校进行宏观引导、协调和服务,建立多样化、不同类型高校之间协调发展、特色发展,同类型高校之间竞争发展、争创一流的高等教育体系。
推进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坚持“存量结构优化为主”的原则,整合资源,控制总量。大力扶持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专业,加强人才培养与国家战略的有效衔接,强化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紧密相关的学科专业建设,重点加强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等领域的人才培养。打造重点和特色学科专业群。加强品牌专业建设,形成一批具有区域、行业优势,有特色、实力强、声誉高的品牌专业,建立跨地区、学校、院系和学科专业的合作机制,加大资源整合、集成共享,推动具有集群优势和共享机制的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健全专业预警、退出机制,引导高校进行专业调整。
优化人才培养结构。针对人才结构性短缺与结构性过剩问题,依据产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适当提高博士研究生规模,加快发展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扩大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规模。建立学分转换和积累体系,促进校际间流动,实行联合培养。促进人才培养结构与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相适应,满足现代产业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多样化的人才需求。
优化区域布局结构。顺应江苏沿海开发、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需要,科学合理调整高等学校布局设置。支持苏南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市设置应用技术型高校,将存量本科资源配置优先向苏中、苏北倾斜。大力推进苏北教育振兴计划,打造以徐州-淮安-盐城为主轴的苏北高等教育体系,支持淮安和盐城组建或设立综合性大学,发展苏北中心城市建设,扩大苏北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发挥高水平大学的辐射作用,加大“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对苏北高校的对口支援力度。
提升民办高校发展水平。坚持把民办高等教育摆在全省教育发展的重要位置,大力扶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高等教育,建设一批社会认可、政府放心、百姓满意、优质特色的民办高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教育需求,为建设具有江苏特色、时代特征的现代高等教育体系作出重要结构性支撑。推进民办高校分类发展,引导民办高校合理定位,促进不同民办高校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各展所长、办出特色。推进民办高校规范发展,落实民办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民办高校办学行为。引导民办高校坚持公益性办学,开展江苏省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示范校建设。推进独立学院科学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独立学院多形式转设为普通高等学校。
增强服务发展能力。服务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一批促进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的科技平台。深入实施江苏高校协同创新计划,支持高校与国内外各类创新主体和创新力量紧密合作,重点支持和建设10个左右国家协同创新中心、70个左右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和一批校级协同创新中心。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大力推进高校新型智库建设。到2020年,建设一批省内外有重大影响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高水平智库。深化高校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支持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适应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转型发展要求,加强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校园整体规划,对照各类高校相应建设标准,梳理存量、测算增量,合理确定“十三五”基本建设项目。强化对不同层次和类别高校基本建设项目设置的分类指导和管理。对于学科基础较好、办学特色明显、发展需求旺盛的综合性大学、部分本科院校,着重支持重点学科用房、专业重点实验室和实验楼等建设;对于一般应用型本科高校、高职院校,重点支持实验、实训用房建设。支持有多个校区的学校,合理确定各校区功能定位,调整完善校园总体规划。对老旧校舍进行合理改造,完善提升校园功能和校园环境。严格控制债务风险,提高基本建设经费的使用效益。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常规基本建设经费、校舍及基础设施维修经费、重点项目专项建设经费,支持高校建设和发展。支持高校通过挖潜盘活存量资金、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等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建设需要。
(四)大力发展社会教育
完善终身学习网络。打造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社会教育平台。引导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展社会教育;鼓励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实施各类继续教育,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举办企业大学;推进中小学校与社区教育的合作共建共享;依托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施教机构建设社会教育基地。加快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到2020年,全省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60%以上,其中城市和苏南地区达到70%以上。
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教育。完善以江苏开放大学为龙头,以社区大学、社区学院为骨干,以社区教育中心和居民学校为基础的社区教育网络体系,满足各类居民学习提高和修身益智的需求。继续强化社区教育机构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社区教育示范区建设。以农村社区教育中心和居民学校为依托,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培养新型现代农民。加快发展多样化的老年教育,强化各级开放大学和社区教育机构的老年教育功能,动员更多的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资源,构建多样化的老年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和激励各类社会资源,构建支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校外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机制完善、功能齐全、优质高效、具有江苏特色的社区教育系统。
扩大社会教育资源。建成覆盖城乡的数字化终身学习网络。发挥广播电视、数字传媒等现代技术,大力发展数字化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为载体的远程开放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以江苏学习在线网站为依托,完善省、市、县(市、区)综合性学习网站建设,开发网络学习课程,建成覆盖城乡的数字化终身学习网络。建好江苏学习在线网站和终身教育资源网上超市,构建终身教育网络学习云服务区,为学习者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便捷的学习途径和开放的学习环境。
发挥江苏开放大学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发挥江苏开放大学在教育信息化领域的引领作用,在社会教育领域的领军作用,在开放教育模式探索领域的示范作用,在现代职教体系构建中的试点示范作用。完善以江苏开放大学为龙头,以市县开放大学为主体,覆盖全省、运行有序、功能完备、服务有效的开放大学办学系统。充分发挥江苏开放大学的资源整合功能。以江苏开放大学为依托,以地方广播电视大学为基础,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整合各类高等教育资源。在理论研究、业务指导、资源开发、信息咨询和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强对市、县开放大学的指导与服务。以江苏开放大学为载体,沟通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青少年教育与成人教育,形成全社会教育资源的整体联动和协同互动,为人人学习、全民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搭建资源“立交桥”。
完善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的功能。归口统一建设“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完善公民学分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推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互认与衔接。推进学习信息库和个人终身学习卡制度的建立。
创新社会教育体制机制。完善政府主导广泛参与的社会教育格局。继续推进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教育体系建设。强化各级政府在社会教育的规划、协调、检查和指导功能,成立由政府主导的社会教育促进委员会,广泛吸纳相关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教育机构和学习者的积极参与,建立健全社会教育管理体制与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级社会教育的责任主体,强化教育部门的统筹协调、规划研究、标准制定、指导管理、监督检查、公共服务等职能。
实施社会培训机构的分类分级管理。依法对社会培训机构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制定差异性、针对性的引导政策。支持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开展面向老人、儿童、家庭、社区的公益性教育活动。以税收和政策上的优惠,支持和鼓励营利性社会机构举办公益性社会教育。根据政府职责,规范和明确社会培训机构的审批、评估、资质认证,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和年检、统计制度,实施社会培训机构的星级认证和管理。规范民办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准入与退出机制。
(五)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教育分级管理体制,加强省级统筹,加快完善县级统筹、县乡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注重发挥乡镇在参与支持义务教育中的作用;完善市县统筹规划建设、学校自主发展的高中教育管理体制;健全省级统筹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市县为主、政府统筹、行业参与、社会支持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推进高等学校部省共建、省市共建,发挥中心城市参与建设高校的作用。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完善督政、督学、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全面实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积极推动第三方评估,鼓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参与教育评估监测,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大力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鼓励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尤其是职业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探索让部分中小学校、幼儿园优秀校长(园长)及团队管理多所学校(幼儿园),提升薄弱校(园)的办学水平和质量。支持公办学校之间、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联合组建教育集团。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推动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健全财政扶持制度,依法设立各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落实民办学校税收优惠和用地等政策。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定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办法,促进非营利性与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发展,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依法监督管理民办教育,完善法人登记制度,建立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监控体系,健全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控机制和退出机制。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推进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统筹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完善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改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式,实行优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确保热点高中招生指标的分配比例不低于70%。改革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制定江苏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方案,健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推行普通高校基于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健全有利于创新型、应用型人才选拔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探索建立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机制”的选拔录取方式。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分类录取,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高职院校招生评价方式。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健全中职毕业生注册进入高职院校学习制度。到2017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录取成为主渠道,到2018年初步建成江苏特色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创新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办法,完善自学考试制度,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
(六)全面提高教育对外开放水平
积极构建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科学确定江苏教育改革发展的国际先进追赶目标。整合现有教育国际交流平台资源,鼓励高校加入并参与建设高水平国际大学组织,探索建立若干江苏与国外大学的高水平合作联盟。加强与世界高水平大学优势学科的合作交流,整体提升我省高校办学水平、重点学科建设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加强国际协同创新,积极参与或牵头组织国际、区域性重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推进高校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积极参与国际教育规则制定、国际教育教学评估和认证,切实提高高等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着力推动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继续加大力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加强与世界高水平大学、特色学院和优势学科、专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创新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路径和模式,建设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学和二级机构,支持高校优势学科、重点发展专业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并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继续坚持高端引领,实行分类建设,鼓励特色办学,积极发挥优势合作办学项目的辐射作用,加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建设面向国际学术前沿、对外开放的高等教育课程体系。到2020年,本科院校50%以上专业课程与主要发达国家高校互通互认。
深入实施留学江苏行动计划。促进江苏外国留学生教育规模、质量和结构的健康协调发展,加强来苏青年杰出人才培养,使我省成为来华留学的首选目标省份之一。提高“茉莉花留学江苏政府奖学金”的总量并扩大受益面。推进留学生培养制度改革。推动专业优势相近或专业互补性强的本专科高校联合培养留学生。推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招收境外留学生。逐步完善国内学生和来苏留学生趋同化的培养机制。建设若干个留学江苏预科教育基地和一批省级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精品课程,加强外国留学生教育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建好若干留学江苏国际学生服务中心,逐步完善留学江苏服务体系。加快制定留学生勤工俭学、实习等支持政策。初步形成国际化专业化的江苏教育推广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招收和培养外国学生。
大力推进国际化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师生的国际双向流动。深入实施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和教师海外培训计划等项目,扩大公派出国留学和培训规模,着力培养国家、省战略和重点行业发展急需的外语非通用语种、国际组织、国别和区域研究以及拔尖创新等各类人才。继续实施高层次海外引智计划,创新人才引进方式,采取专兼结合、长短结合、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依托国家和部省重大人才工程项目,着力引进一批高水平外籍学者和管理专家,提高高校外籍专任教师比例。实施江苏大学生海外学习计划和研究生海外研修计划,鼓励学生通过留学、交换、海外实习、合作科研、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国际技能大赛等,着力培养国际拔尖创新人才。到2020年,高校具有海外学习经历的教师和学生比例分别达20%、3%以上。积极有序推进基础教育国际交流,规范普通高中引进国际课程管理。鼓励中小学以姊妹校等形式与国外中小学结对并开展师生交流,依托孔子课堂、中小学汉语国际推广基地学校开展友好交往。鼓励幼儿园学习借鉴国外先进幼教理念和方法促进教学改革。
加快推进江苏教育品牌境外服务。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别、区域研究。扎实推进境外办学,探索职业教育与国外学校、企业联合办学等多种形式境外办学。加快江苏非通用语种专业的布点和建设。鼓励高校、中小学积极参与孔子学院、孔子课堂建设,构建汉语国际推广新格局。广泛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积极拓展教育国际服务,使江苏成为参与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重要省份。
(七)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
完善教师教育体系。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性大
学参与、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教师教育体系。促进综合性大学整合校内教师教育资源,建立教师教育学院,促进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加强各级教师培训统筹规划,规范实施5年一周期的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校(园)长全员培训制度。健全省、市、县、校四级培训体系,到2020年,各省辖市均建有教师发展学院、所有县(市、区)均建有教师发展中心并达省级示范标准。
加强与改革师范教育。根据中小学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师范生培养规模和结构,扩大教育硕士培养规模,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推进高校、政府、中小学协同培养师范生新机制。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完善师范教育质量评价和监控机制。继续开展师范生免费定向培养工作,完善男幼儿师范生免费培养机制。支持各地根据农村教育实际需求,为乡村学校定向培养本土化高素质新师资。
提升基础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补足配齐学前教育教师,按标准配齐保教人员,提高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比例。均衡配置义务教育教师,按国家要求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促进城乡教师资源配置一体化。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各县(市、区)每年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5%,城镇学校骨干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骨干教师总数的15%。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鼓励和吸引综合性大学优秀毕业生获得教师资格后到普通高中任教。提升普通高中教师学历层次,到2020年,普通高中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比例达20%以上。加大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深入推进“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100名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扩大特级教师评审比例,全省中小学特级教师占中小学教师总数的比例达5‰,各县(市、区)中小学主要学科至少有一名以上特级教师。
加快建设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依托企业和高等院校,重点建设一批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积极组织开展“双师”素质培训,到2020年,完成4万名骨干教师国家级和省级培训,高职高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分别达85%、75%以上。支持职业院校面向企业和社会聘任具有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占专、兼职教师总数的比例保持在25%左右。设立兼职教师资源库。
着力打造高水平高等教育教师队伍。实施“高校青年英才培养计划”,以项目资助等方式重点培养一批青年拔尖人才。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建设,依托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和“江苏特聘教授计划”等平台,支持高校面向世界引进10名左右的最顶尖人才,5000名左右高层次人才,每年选聘江苏特聘教授70人,每年选派300名左右骨干教师到世界200强高校优势学科深造。完善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成长机制,深入实施 “333工程”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着力培养优秀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形成校级、省级、国家级三级人才结构体系。探索高校与行业企业、科技园区之间的人才合作模式,选聘优秀科技企业家到高校兼职,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
健全教师激励保障机制。完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科学评价教师教学科研水平和业绩成果,加大对教师定性、内涵、潜质和前瞻性的考核力度,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依法落实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大力选树优秀教师典型,开展三年一周期的评选表彰活动。加大奖励力度,评选、推广优秀教学、科研成果。改善农村教师工作条件,加大农村教师补贴和政策扶持力度。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到农村从教。全面推进高校绩效工资制度,进一步理顺高校各类人员的收入关系,在保公平的基础上,更加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更加体现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
表二:2020年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学历指标
教师学历比例 | 2020年 |
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100% 60% |
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100% 90% |
普通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其中:研究生学历(学位) | 100% 8% |
普通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 20% |
职业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 20% |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 (学位) | 30% |
本科院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 100% |
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 | 85% |
(八)全力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优化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环境。不断提升“宽带网络校校通”,切实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构建课堂教学、教师教研、学生学习、管理评价、家校沟通、安全管理等一体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校园环境。统筹建设教育专网和省级教育网群,实现全省教育行政部门、业务机构和学校网络的高速互联。打造覆盖全省的“教育云”,搭建江苏智慧教育云计算平台,为全省教育提供性能良好、服务便捷的资源服务和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成完备的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和基础数据库,全面部署教育核心系统和各类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省信息系统应用体系、技术服务体系以及省级信息安全体系。加快全省教育系统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全省教育系统信息的大集中、全覆盖。
构建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共享机制。研究制定教育资源建设规划及各类教育资源建设标准,完善资源质量检测和评价制度,构建整体设计、系统规划、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全省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体系。通过汇聚、建设、引进、购买等多种形式,推进省级数字化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完善资源统建共享机制。充分利用省智慧教育云计算服务平台和网络学习空间,整合推送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实现全省优质教学资源的普惠共享。引进市场机制,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学校购买”的资源建设应用新模式。
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层次融合。促进信息技术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积极探索未来智慧课堂的新型教学模式和实现途径。在中小学“E学习”试点的基础上建立智慧课堂示范点,基于大数据进行数据挖掘与学习分析,优化教学策略、教学方式、教学过程和教学评价。在全省建立15个物联网技术教育应用示范基地,利用传感和物联网技术,促进学习数据、学习结果自主化和公开化。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生学习的深度融合,在全省建立若干个数字化学习型社区示范点,打造泛在化学习环境,构建以网络学习空间为支撑的多终端、自主性、个性化的新型学习模式。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管理方式的深度融合,依托信息技术创建教育管理新模式,提升教育决策水平和教育治理能力。
四、重大试验与工程
为实现上述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两个试验区建设,着力推进八项工程建设。
两个试验区:教育现代化建设试验区。加强省级统筹,加快教育现代化试验区部省共建步伐,进一步增强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注重示范引领,推动示范区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率先突破,建设教育改革创新先导区、促进教育公平示范区、优质教育资源集聚区、教育开放合作引领区,积累教育现代化建设经验。坚持分类指导,针对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推动基础较好的地区加快建设,指导条件欠缺的地区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进一步完善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及监测体系,强化监测评估,及时研究分析、切实指导各地解决教育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实实在在、老百姓感受得到、公益普惠的教育现代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管办评分离,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促进形成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探索建立分类评价机制,制定高校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办法,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坚持立德树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开放合作、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深化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实施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不断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
八项工程建设: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工程。大力推进22个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加强统筹指导,加大支持力度,推动示范区以《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不断提升各级各类教育现代化水平,走在全省教育现代化建设前列,为全省乃至全国实现教育现代化探索经验、提供示范。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深入落实《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实行学校办学标准监测制度,统一城乡办学标准、师资编制标准、装备配置标准,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强化教育督导,提升优质均衡发展水平。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工程。统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应用技术型本科教育,探索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建立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互通机制,健全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建设现代职业学校制度。一流大学与特色大学建设工程。以优势学科、协同创新、品牌专业和特聘教授等工程为基础,按照突出重点、扶优做强的思路,以培育杰出人才、凝练办学特色、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为主要任务,提高江苏高等教育综合实力。确定一批省属本科高校进行重点建设,组建若干所高职院校办学集团。终身教育体系完善工程。整合各种教育资源,提供广覆盖、多类型、多层次、开放便捷的终身教育服务平台。以江苏开放大学为载体,建设学分银行。依托学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会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完善教师教育体系。补足配齐学前教育教师,均衡配置义务教育教师,加快建设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着力打造高水平高校教师队伍。重点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逐步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和保障水平。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加快教育信息化网络建设,推动实现教育全过程信息化,深入实施“智慧教育”和“三通两平台”建设,全面建成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系统。教育对外开放提升工程。推进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建成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的办学机构和项目。积极实施留学江苏行动计划。大力实施国际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着力推进江苏教育品牌的境外输出。
五、保障措施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推动教育立法,加强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出台《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不断完善地方教育法规制度体系,推动教育工作各领域、各环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理顺教育管理职能,进一步压缩、规范行政权力。建立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依法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政校分开,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进一步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依法保障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健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章程和制度体系,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动学校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健全依法治校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提高教育法治工作队伍的能力水平, 全面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全省教育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贯彻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开设法治知识课程。开展教育系统普法骨干和中小学校长、教师法治培训,探索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和未成年学生法律援助机制,构建学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健全教育重大事项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切实增加教育投入
依法加大财政性教育投入,落实教育经费“两个提高,三个增长”的法律规定,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下各类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标准、生均经费标准、生均财政拨款标准。逐年提高各类教育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建立稳定增长机制。优化教育经费投入和支持结构,生均财政拨款增量部分重点用于内涵建设和重点项目工程实施。改革完善预算拨款管理制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办学。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适时调整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普通高中学费。完善社会捐赠教育的激励机制,落实企业、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前扣除规定。明确教育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省级统筹,高等教育以省和市两级管理、两级财政负担,以省为主,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与部省共建。规范和完善教育转移支付制度,经费安排向农村、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倾斜;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向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倾斜。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实行各类教育残疾学生免费入学制度,逐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支持力度,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严格控制各类教育基本建设债务。健全教育经费审计、监察制度,强化全过程审计监督。
(三)加强党的建设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实施党建工作创新工程,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迈上新台阶,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强化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育系统师生党员和广大群众。坚持和完善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行民办高校董(理)事会、行政、党委“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工作机制,推进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创新落实。进一步发挥学术委员会、教代会、学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完善学校内部治理机构。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深化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程。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党政管理干部培训领航计划,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党员教师先锋工程、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健全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四位一体的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教育系统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对高校的巡视监督力度。
(四)着力组织实施
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依托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建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省各有关部门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规划组织实施。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政府定期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充分发挥省教育咨询委员和各级各类教育研究机构作用,深入开展教育宏观决策和发展战略研究。严格教育发展问责制,健全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政绩考核范围。明确规划责任分工。省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规划与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国家教育规划的衔接,指导市县教育专项规划的实施。对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对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任务,制订时间表、路线图并向社会公布。市县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围绕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制定本地、本校的实施方案,确保落到实处。
(五)强化督查评估
强化教育督导,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健全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制度。加强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推进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完善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估机制。各级政府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规划执行情况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并充分听取政协及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公布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媒体参与规划实施的监督,将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的评价作为重要的评估依据。
(六)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教育宣传,构建立体化的宣传网络,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网络媒体的作用,加大对规划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的宣传,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进一步加强主题特色宣传、成就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宣传,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各地各校教育改革发展进程中的新举措、新成就、新经验,推动面上教育工作的开展。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完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整体防范能力,强化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学校长期安全稳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教育政策解读和舆情分析,注重对重点热点问题的有效引导,着力营造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八项工程”实施方案(略)
2.“十三五”江苏人口生源变化与教育结构预测(略)
3.江苏“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略)
4.江苏“十三五”民办教育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略)
5.江苏基础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略)
6.江苏职业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略)
7.江苏高等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略)
8.江苏社会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略)
9.江苏教师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略)
10.江苏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十三五”规划(略)
11.江苏教育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