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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19 浏览次数: 37

关于做好201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切实做好201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使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和建档依据

1、《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实施办法》(九州〔2008〕6号)

二、认定和建档程序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的学生,须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并分别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系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在系内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时间要求

1、9月23日之前各系统计好人数并领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和《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

2、国庆节放假前,各系传达部署,符合条件的学生利用假期到当地开具相关证明。

3、10月22日前系完成认定、建档、公示工作,并将认定和建档相关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四、上报材料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盖民政部门章)和《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和电子材料)

五、其他要求

1、建档人数控制在本系学生总数的25%以内,11级、12级学生根据家庭贫困实际情况,进行贫困档调整,一并汇总报送。

2、各系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认真仔细慎重地做好认定、建档工作,教育申请经济困难建档的学生实事求是,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予以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强、自立教育,引导他们以健康、乐观的心态对待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2:《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情况汇总表》

 

 

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