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官方网站
 
学生工作处
Office of Students' Affairs
最新通告
热门栏目

关于重申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11 浏览次数: 1021

各系、各班级

入冬以来,学校学生寝室多次出现学生违章使用电器的情况,学生使用电磁炉、电炒锅、电饭煲做饭、炒菜;用热得快、烧水杯烧水;电热毯取暖的现象较为严重,况且屡禁不止,火灾发生的危险性很大。为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再次重申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申有关规定

1、《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除学校统一安装配备的电器、电源线路、电器开关、插座、通讯设施及学生自用的电脑、收录机等学习用的电器具外,使用、存放其他的电热器具视为违章电热器具,具体包括:

(1)私自拉接电源线;

(2)电热器具包括:热得快、电热杯、电水壶、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炊具、电热毯、取暖器、酒精炉、煤油炉等。除此之外,使用其他的电热器具是否属于违章电热器具由保卫部门认定;

(3)在宿舍使用明火,如吸烟、用蜡烛照明,用蜡烛、打火机、火柴及其他明火焚烧物品。

2、《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的处罚包括:

(1)对查到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的,除没收违章电热器具外,要根据具体情节给予校纪处分;

2)凡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的个人,本年度内不能评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不能评奖学金,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的学生所在宿舍本学期内不能评为文明宿舍。在本宿舍的各级学生干部和室长知情不报的当年不能评优;

4)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的班级本学年度内不能评为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

5)将学生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的情况作为辅导员、宿舍管理员考核、评优内容之一。

二、具体要求

1、所有学生都必须自觉遵守上述规定,不违章使用电器、不私接电源、不违章用火。对违章用电、用火的行为积极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2、凡违章存放使用电器者,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对电器自行处理。在学生宿舍存放使用违章电器者,一经查出,除没收违章电器外,并给予通报批评或校纪处分

3、学校将加大检查违章使用电器的力度,学工处和保卫科将会不定期抽查学生宿舍。

4、各系要认真贯彻执行《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必须严加管理,严防火灾的发生。

                                                                             学工处

                                                                         2013年12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