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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导师制度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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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

创业导师制度管理办法

一、创业导师制

以科技企业孵化器为服务载体,着眼科技创业的需求,借助创业导师的经验智慧,组织创业导师及相关专家通过创业培训、创业咨询和指导、专家会诊等形式,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业者和意向创业的大学生,倡导鼓励创业的社会氛围,探索大企业与小企业对接互动的双赢机制,以此造就一批创业者,带动一批人员就业。

二、创业导师应具备下条件

1、致力于帮助提高科技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愿意为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提供公益性服务;

2、志愿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提携和帮助创业者,追求创业成功和合作商机;

3、熟悉企业管理、市场运作、技术创新,对科技、经济、市场发展有预判能力;

4、有创业经验并已经获得成功,或有辅导创业者成功的经历;

5、有资金、人才、技术、市场、设施等资源,对适合进行投资的项目和企业,愿意率先投入,对所指导企业有合作意向。

三、创业导师遴选范围

1、大企业集团的相关负责人或专家;

2、具有创业成功经验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3、孵化器毕业的成功企业负责人;

4、投融资机构和管理咨询机构的资深专家;

5、具有企业管理经验的大学、科研院所的学科带头人,技术和管理型专家;

6、具有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

四、创业导师的工作内容、方式和计划

创业导师在创业各阶段进行分类指导。主要工作任务是;开展创业培训,指导创业实践,并为其提供创业服务,对聚集的共性创业智慧和经验进行整理和传播,对创业环境建设和政府政策导向提出建议和意见。创业导师的指导方式;

  1. 一对一辅导

每位创业导师至少选择一至三个创业团队作为帮扶对象,进行一对一辅导。根据种子期企业在创业中遇到的问题,由创业导师进行针对性指导。

2专题咨询指导

定期组织相关领域的创业导师对企业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集体会诊。

3定期培训指导

针对创业者中比较集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有专家定期给予授课指导。

4全程陪伴辅导

根据创业阶段的不同特点,由创业导师跟踪其创业过程,进行全程指导。

五、创业指导的实施和管理

1、正式聘任为创业导师者,颁发《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委员会》聘书。创业导师的聘期一般为二年。

2、创业导师与被指导科技创业企业签订的创业指导协议,一般指导期为一年,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延续指导协议期限。

3、本方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二零一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