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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创投基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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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创投基金管理办法

  1. :总则

为鼓励和吸引科研人员来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奖励在创业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企业,扶持处于种子期和成长期的高科技企业快速发展,制定出本办法。

  1. :资金来源

资金的来源为我园和徐州淮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的创投基金。

  1. :支持对象

入驻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的科技型企业。

第四条:资金使用原则

资金的运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坚持“突出重点、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

  1. :支持方式

根据企业创新、创业活动的不同特点,资金的支持方式可分为创新扶助、贷款贴息、匹配资金、企业奖励、公共平台建设补贴、招商参展补贴、房租及物业管理管理费补贴等方式,逐步探索项目投资方式,并通过各种方式的阶段性衔接,形成对种子期企业完整、高效的资金支持链。

1.创业扶助:对归国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留学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或最大股东,所创办的为科技型公司)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给予小额创业资金扶助,最高为人民币5万元。

2.贷款贴息:对于处于成长期的企业或项目,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鼓励其通过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进行技术创新活动,以促进产业化进程;贷款贴息按申请项目贷款利息的25%-5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重大项目不超过20万元。

3.匹配资金:对于获得省、徐州市科技资金资助的企业或项目,按一定比例进行匹配资助。

4.企业奖励:

对孵化期内,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

对研制开发的新产品并通过省级机构鉴定的,每项给予3万元奖励。

每年对入驻企业进行评比,根据其知识产权获取数量(包括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对前三名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5仟元的奖励。

对有国际合作项目成功的企业,经科技局认定后每项给予2万元的资助。

对同高校或科研单位联合开发项目的企业,根据项目大小给予一定小额扶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万元,重大项目不超过10万元。

5.公共平台建设补贴:建设为园区及我市相关科技产业发展服务的公共技术平台,根据平台建设的实际使用资金总额,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6.招商及参展补贴:由市政府统一组织的招商活动、各级会展和省级以上的验收活动,根据每次活动的具体费用给予资金补贴。

7.房屋补贴:对免房租及房租优惠的企业进行房租补贴,每年房租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分季度支付。

8.管理资金:创业园专项资金的3%用于专项资金的管理、项目库的维护及科技产业发展调研工作。

  1. :报批程序

1.创业园发展专项资金由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创投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

2.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创投工作管理委员会委托创业园区办公室负责资助、奖励对象申报的日常受理、汇总。申报单位和个人必须主动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专项资金的初审、复核、后报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投工作管理委员会审批、每季度集中讨论审批一次。审批成功后10天内,由徐州淮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企业签订投资协议并拨付款项。

4.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资金下发后的跟踪管理和督察,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第七条:本细则由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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