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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入驻企业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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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入驻企业考核评估办法(试行)


为加强对大学生创业园的综合管理,客观反映入驻企业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评估考核和激励淘汰机制,根据《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评估考核办法。

一、评估考核对象

入驻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内,并在指定场所开展工作的创业企业。

二、评估考核内容

评估考核内容为企业经济能力、经营管理能力、产品技术水平和产业化程度、技术开发能力、园区制度执行情况、企业发展潜力等六个方面。评估考核采取量化计分的形式,按照《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入驻企业评估考核标准(试行)》进行打分,总分值为100分。

三、评估考核组织及方式

对入驻创业企业的评估考核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定期评估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由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不定期考核检查随机进行,由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和园区物业服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四、评估考核程序

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委员会书面通知企业→企业根据评估考核要求准备材料→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对评估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评估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计分→评估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向企业反馈,同时在园区内公布。

五、被评估考核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二)企业在编人员花名册(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技术职称);

(三)企业项目研发计划;

(四)企业所承担项目资料及企业资质、荣誉材料,包括项目立项文件、专利证书、软件产品(企业)认定证书、获奖证书、项目技术鉴定证书、产品测试报告、质量标准体系认证证书等;

(五)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人事、营销等);

)评估考核组织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六、评估考核结果

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考核得分在80(含)~100分为优秀,60(含)~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估考核优秀的比例控制在入园企业总量的10%左右。入驻企业在创业业绩评估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一)项目进展不正常。企业科研项目没有相应的技术方案,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的。

(二)在园区内未能正常开展工作。企业入驻园区后,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在园区内开展工作,企业用房长期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或占用场地开展与创业研发无关业务的,或私自将经营场所转租(让)、挪作它用的。

(三)企业人员配备不到位。企业未能按入驻时承诺的人员数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的。

(四)未能按时向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委员会上报材料,或所反映的内容不真实,通过整改无效的。

(五)不按时、足额交纳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应缴费用的。

七、评估考核结果的使用

依据评估结果,对年度评估考核优秀的创业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在政策扶持、经费资助等方面予以倾斜;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对评估不合格的创业企业,责令其退出创业园,自行撤出设备,清理场地,终止提供相关扶持政策和服务。

八、附则

(一)本办法由九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