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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管理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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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考生:

      现将江苏省教育厅对报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的管理工作新要求规定通知如下:

2016年9月7日,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16〕14号),明确我省从2019年起不再单独组织全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凡需申请成人学士学位的成人本科毕业生须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笔试考试(含听力),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试成绩,各高校自主确定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标准与要求,英语专业学生学位外语考试由高校自行组织。《通知》要求各有关办学高校认真贯彻执行,强化组织管理,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将所制定的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及实施细则在本校成人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并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内容,确保考试工作平稳过渡。

经厅领导同意,各有关高校将于2019年3月5日前将贯彻落实苏学位办〔2016〕14号文件精神的情况报送至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提交本校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及实施细则(含成人学士学位授予英语水平要求)。

2019年上半年,省教育厅将召开加强成人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工作会议,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希望各考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