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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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业能力,适合企事业单位、社区服务一线需要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使学生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养,掌握法律知识和应用技能,毕业后主要服务于司法部门、社区服务部门、企事业单位、乡镇法律服务部门及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从事司法干警、公证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律师、律师助理、狱警、人民调解员、检察官助理,婚姻家庭咨询师、理赔师等工作的技术技能型法律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学制及入学时间

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类毕业生,学制三年,秋季入学

三、培养规格

(一)素质目标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理想、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科学世界观和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了解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和邓小平理论,了解我国传统文化和基本国情,了解国内外相关基本法律知识和基本社会科学知识。

2.身心健康、胸襟开阔、善于沟通、坚忍不拔;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有乐于奉献、爱岗敬业的工作作风;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知识目标:

1.基本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人文素质,具有较强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应具备基本的法律关系分析能力;基层典型民事纠纷处理能力和良好的基层法律事务处理能力等职业技能。 

2.核心知识:良好的法律事务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法律和基层法律事务处理的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必须的法律文书写作,速录打字,计算机应用等基本技能。接受系统的专业见习、实习具有独立从事法律实务、社会经济工作的基本技能。

(三)能力目标

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具体包括诉讼业务能力和非诉讼业务能力;诉讼业务能力包括刑事代理能力、民事代理能力、行政诉讼代理能力;非诉讼能力包括代理仲裁能力、代理调解能力、代理行政复议能力等。

四、主干课程

民法原理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法律文书写作、合同法原理与实务、人民调解工作实务、企业法律工作实务、犯罪心理学、中国律师学、社会社区工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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