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8-07-03浏览次数:75

全国范围内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大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在徐州市区范围内自主创办企业,除可享受全民创业相关政策外,还可享受以下大学生创业政策:

创业证办理

一、大学生创业证的使用范围

《大学生创业证》是自主创业大学生享受有关创业优惠政策的有效凭证。对申请开办企业的,凭证和相关材料到徐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学生创业专门窗口,办理企业登记注册等手续,并享受政策规定的税费减免和绿色通道服务;对已经开办企业的,可凭证和相关材料,申请享受专项资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返还、信贷担保、风险资金投入、创业培训、人事和劳动关系代理以及有关奖励等优惠政策;对入驻市大学生创业园的企业,同时还享有免费提供三年20平方米左右的创业办公场所和创业前实训经济补贴、住房补贴等更加优惠的政策待遇。

二、申领对象

1.全国范围内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大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在徐州市区范围内自主创办企业,且本人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意向在徐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的,也可以先申请办理《创业证》。
2.海外归国留学生和已经在我市市区自主创业的同类人员。
3.大学生自主创办的企业和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可操作性强,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创新性,市场前景良好,并有利于形成或培育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重点扶持高科技、智力服务、设计、培训等领域的创业项目,尤其鼓励拥有各类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的项目。申领人要具有明确的创业意向和创业方案。
4.申领对象不包括:非普通高校的在校生及毕业生;普通高校的结业生、肄业生;其它不具备派遣资格的毕业生。

三、申领《创业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领人填写《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申领审批表》;
    2.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院校证明;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吋近期彩色照片两张;
    5.已经创办企业的,应同时提供徐州市区工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意向在徐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的,应同时提供项目明确、可操作实施的《创业计划书》;
    6.发证机关要求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领发放程序:

1.登陆徐州市大学生创业网www.xzcy.org/xzweb,注册用户名,按照要求在网上申报;

2.递交书面材料至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

3.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受理后,对照申领范围对象和条件要求进行初审,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同意,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申领人免费核发;

免费入驻市大学生创业园

一、申请入驻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的大学生创业企业。

2.符合国家和江苏省、徐州市产业政策相关规定,创业项目较成熟,并具备以下条件: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并有利于形成或培育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已拥有被评审专家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和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对我市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节能降耗,有利于环境保护等。

3.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4.具有较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入园后能够保证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同时承诺其研发成果在徐州市域范围内转化。

5.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6.自觉遵守创业园相关管理规定。

二、申请入园所需材料及程序:

1.创业企业在申请入园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入驻申请表》;项目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创业个人(团队)的简历和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两张,以及《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院校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要求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

2.申请入园程序:徐州市大学生创业网上申报创业企业如实提供书面申请材料至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组建评审委员会,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对创业企业及其项目进行调查论证和评审筛选,确定入驻资格;由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审批的创业企业在接到进驻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签署入园协议书,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创业企业正式入园开展创业活动。



社保补贴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大学生创办的各类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已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五年之内毕业的)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全额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二、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费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持有的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与新招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5、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参保花名册;

6、企业申报员工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凭证;

8、社会保险结算信息明细单(加盖社会保险单位征缴业务审核专用章)。

三、申报流程

登陆徐州市大学生创业网填写《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www.xzcy.org/xzweb,网上申请后将申报资料送至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

四、申报时限

每半年一次。



税收返还

一、税收返还资助的条件

1、法人持有的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

2、企业注册5年内。

3、申请人所在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税款。

4、凡在税务部门办理了收入退还的税款和查补入库的税款,不能享受税收返还资助。

二、返还标准

享受优惠政策年度内入库的税款,地方留成部份全额返还。

三、税收返还申请

1.企业登陆徐州市大学生创业网并在申报平台上提出税收返还申请(www.xzcy.org/xzweb),并打印申请表格。

2.企业填写好《年度税收返还申请表》后到国税或地税服务中心核实相关纳税信息,由税务部门盖章确认企业实际纳税额、税收退还、查补入库金额情况。

3.企业携带《年度税收返还申请表》,《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各项税收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年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到创业指导中心。

四、申报时限

每年初申报上一年度。


业绩奖励

一、奖励标准

(一)企业经营业绩奖励。在徐州市市级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内经营,自入驻园区年度起三个会计年度内给予企业经营业绩奖励。其中,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含)以上的,奖励5万元;年度营业收入1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的,奖励3万元;年度营业收入8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的,奖励1万元;年度营业收入50万元(含)至80万元(不含)的,奖励5千元。

(二)优秀毕业企业奖励。在徐州市市级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孵化期满,当年离开大学生创业园并在徐州市区范围内纳税的企业,自离开创业园年度起三年内,每会计年度营业收入达到或超过500万元的,每年给予优秀毕业企业奖励5万元。

二、申报材料。

1、年度徐州市大学生创业企业奖励申请表;

2、法人持有的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市级以上大学生创业园成功孵化出园企业需要提供入园协议及毕业通知单。

三、申报时限

每年初申报上一年度。



住房补贴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一)取得《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的人员;

(二)入驻创业园的企业法定代表人;

(三)非徐州市区户籍人员(徐州市区包括铜山新区及贾汪城区);

(四)在徐州市区无住房人员。

二、补助标准

住房补贴标准每月200元,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申请资料。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填写《徐州市自创业大学生享受住房补贴审批表》(从徐州大学生创业网下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包括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住房租赁协议、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创业指导中心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时限

每半年申报一次。


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

一、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为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5年内的大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取得《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后在徐自主创办的企业。

二、贷款条件

申请贷款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简称贷款企业,下同)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在徐州市区,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法定代表人取得《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

(三)发展阶段处于种子期或初创期,公司成立不满5年,实收资本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四)技术创新及商业模式创新特色明显,技术较为成熟;

(五)生产及市场营销计划可行,市场开发潜力大,成长性好;

(六)掌握必备的研发、生产技术、具备研发人才队伍和生产必备的设施设备;

(七)申请贷款或投资的项目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产业发展政策,自主知识产权关系明晰;

(八)具备规范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九)企业、企业法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信用记录良好。

三、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根据创业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一般不超过300万元。

四、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对于到期后确需展期的,由贷款企业提出申请,合作银行确定贷款企业在展期内能够偿还债务本息的前提下,可展期一次,但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同一企业原则上享受融资担保政策不超过2次,总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

五、贷款程序

申请贷款企业向市、区创业服务机构、各创业园区管理机构或承办银行领取、填写《徐州市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或合伙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及主要出资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与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企业决定申请融资的股东会决议或合伙人决议;

(六)上一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七)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创业计划说明及可行性分析;

(八)可提供的反担保人或反担保财产情况证明。


受理部门:徐州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创业指导科


继续教育学院

2018.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