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科技厅贯彻落实〈创新型省份

发布时间:2018-06-11浏览次数:39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文件


苏科政发2018156签发人:夏  冰

关于印发《省科技厅贯彻落实〈创新型省份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

的通知


厅各有关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创新型省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我们研究制定了

《省科技厅贯彻落实贯彻落实〈创新型省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处室和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和进度要求抓紧落实,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具体措施,加强督促检查,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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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61

(此件主动公开)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2018年61日印发

省科技厅贯彻落实《创新型省份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


(一)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机制创新。

1.构建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制。推进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改革发展,深化“一所两制、合同科研、项目经理、股权激励”等改革举措,更大力度集聚全球创新资源,更高水平建设专业研究所,探索构建市场化导向、公益性职能、企业化运作的运行机制,加速产业重大原创性成果产出。(责任部门:条件处、省产业技术研究院)

2.加快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决定性作用,打造以技术信息发布、技术交易、技术转让、知识产权服务、风险投资、股权投资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技术市场,加快完善全省技术产权交易服务体系。推进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与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移转化。(责任部门:条件处、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省知识产权局

3.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下放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提高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试点。完善科技成果项目库和信息发布系统,推进科技成果资源开放共享。(责任部门:法规处、成果处、省知识产权局)

4.推进科技“放管服”改革。以市场为导向完善科技投入机制,推进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成立科技项目管理专业化机构,扩大项目经理制试点范围,完善因素法分配机制,建立健全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造积极性。(责任部门:计划处、法规处)

5.深入推进区域创新改革试点。深化南京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推进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推广常熟市、海安县科技创新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经验,激发基层科技创新工作动力活力。(责任部门:法规处、区域处

(二)着力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

1.建设重大产业科技创新载体。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综合性科学中心,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实验室和科技创新中心。支持骨干企业牵头创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实施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国家超级计算无锡中心、未来网络实验设施、纳米真空互联实验站、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等建设。(责任部门:条件处

2.加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在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领域打造江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实施前瞻性产业技术创新专项,重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绿色制造技术、安全清洁高效的现代能源技术、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环保技术、智慧城市和城市大脑深化应用技术、支撑商业模式创新的现代服务技术以及引领产业变革的颠覆性技术方面集中突破,引领产业转型升级。(责任部门:高新处、成果处、社发处)

3.建设现代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培育形成纳米科技、石墨烯、高性能碳纤维、5G移动通信、量子通信及未来网络、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等全球有影响、附加值高的产业创新集群。实施企业制造装备升级计划和企业互联网化提升计划,显著提升工业企业创新力。实施现代农业科技支撑行动计划,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实施科技惠民行动计划,有效支撑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责任部门:成果处、高新处、农村处)

(三)着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1.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加快培育本土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其融入全球研发创新网络。深入实施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为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上市开辟绿色通道。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计划,健全“创业孵化、创新支撑、融资服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体系,加快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责任部门:高新处)

2.加快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深入实施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百企示范、千企试点、万企行动”计划,支持企业承担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任务,可在省级相关专项中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的支持。推进大中型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集聚研发人才、完善研发条件。(责任部门:条件处

3.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行动计划和高校协同创新计划,支持骨干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组建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重点领域建设省级以上协同创新中心。发挥院士创新引领作用,提升企业院士工作站建设水平,支持院士在高校建立工作站。推进“企业创新岗(科技副总)”工作,引导更多创新资源服务企业技术创新。(责任部门:条件处、高新处)

4.推动企业创新政策落实。完善支持企业创新的普惠性政策,健全覆盖企业初创、成长、发展等不同阶段的政策支持体系。全面落实国家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负、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责任部门:法规处

(四)着力提升区域创新发展整体水平。

1.加快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落实《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大力集聚创新资源要素,加快推进“五城九区多园”创新一体化布局和“一区一战略产业”特色发展。加快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等方面积极先行先试。(责任部门:区域处、成果处、法规处、条件处)

2.统筹推进苏中、苏北创新发展。引导苏中、苏北地区健全科技投入、科技创新社会化服务、创新成果分配等机制,加快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构筑创新发展新优势。推进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市、区)和创新型乡镇建设试点,提升苏南苏北共建园区建设水平,构建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协同高效的区域创新体系。(责任部门:计划处、区域处、高新处、农村处

3.提升创新型园区发展水平。优化全省高新区建设布局,加强创新核心区建设,推动高新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争先进位。创新高新区发展体制机制,完善高新区综合评价和主要指标定期通报制度。统筹推进大学科技园、科技产业园、科技创业园、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等各类园区建设,加速集聚高端创新资源。贯彻实施《江苏省开发区条例》,完善创新型园区动态管理机制。(责任部门:区域处、高新处)

(五)着力提升创新平台集聚能力。

1.加强创新国际化平台建设。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部署,深化与创新型国家和地区的产业研发合作,构建完善面向全球的产业创新合作伙伴关系网络。鼓励开发区和有实力的企业在发达国家建设境外园区(研发基地),加强全球创新布局。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加强对外人才交流与科研合作,共建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或实验室。(责任部门:国合处、条件处

2.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实施“创业江苏”行动,推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支撑平台快速发展,加快建设创业、产业、文化和社区等功能有机融合的众创社区。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的孵化器新建及扩建项目,在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中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创建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发展技术转移转化、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知识产权服务等科技服务业,优化创新创业孵化链条和服务体系。(责任部门:高新处、条件处)

3.加强科技金融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国家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省建设,健全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发挥省天使投资风险补偿资金以及各地“科技贷款资金池”作用,优化“苏科贷”工作流程,实施省科技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兴办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发展科技金融专营(特色)机构,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形成覆盖产业科技创新全过程的科技投融资体系。(责任部门:高新处、省知识产权局

4.加强人才集聚平台建设。实施顶尖人才顶级支持计划,对引进世界一流的顶尖人才团队,简化程序、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最高给予1亿元项目资助。鼓励高校根据需要适时调整学科专业,着力培养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承担风险的创新型人才。完善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机制,培养更多优秀青年科研骨干。(责任部门:法规处、社发处)

5.加快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着力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设一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责任部门:省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