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调查工作的通知
苏教指通〔2016〕30号
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25号)要求,我中心将于5月初启动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了解2016年全省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与培养情况,为改进高校就创业指导服务工作,推进高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改革提供翔实的数据支持。
二、调查安排
我中心将面向2016年毕业研究生和本专科毕业生,分两个阶段实施问卷调查。
1.第一阶段:2016年5月至6月,进行“母校评价调查”。安装了智慧就业平台的高校,毕业生登录平台即可点击相关链接参与调查;未安装智慧就业平台的高校,中心将通过邮件系统推送调查问卷,受邀毕业生点击邮件中的链接参与调查。
2.第二阶段:2016年9月至10月,进行“毕业生就业调查”。中心将通过邮件系统实施调查。
三、相关要求
1.此次调查将直接影响对各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的评估。请各校就业工作部门安排专人负责,通过有效手段,积极宣传并发动毕业生参与调查,切实提高答题参与率。
2.请各校负责调查工作的老师加入江苏就业调查工作群(QQ群号:225132991),及时掌握工作进程和学生参与情况。
(联系人:霍亚丽、杨晶晶,电话:025-83335313、83335734。)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