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的管理规定

发布者: 后勤处
发布时间:20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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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州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的管理规定
为创建节约型校园,本着节约能源、安全用电和有利师生身体健康的原则,确保我院学生宿舍空调合理规范的使用,特制订本规定:
一、开启条件及温度设置
空调开机使用温度要适中,夏季室温在28℃,方可开机使用空调制冷,空调设定温度不得低于26℃;冬季室温在12℃以下,方可开机使用空调制热,空调设定温度应低于26℃。
二、使用管理要求
(一)开启空调器,要正确操作,准确设置,合理选择。避免因误操作而使主机长期通电工作损坏主机。
(二)空调使用期间,要关闭好门窗,禁止使用空调时开门窗,确保使用效果和节约用电。必须坚持“人离机停”,严禁室内无人时空调在使用,人员全部离开时,必须关掉空调电源,并适当开启窗户以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三)空调为学校公物,应注意爱惜和保护。空调使用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严禁在空调设备上覆盖摆放物品、悬挂衣物、刻画设备等行为;空调室外机上不得搁置花盆、扫把、拖把等物件,以防跌落导致不良后果和损坏室外机箱影响空调使用效果。
(四)必须增强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及电源开关,不得随意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长时间不用空调,应将插头拔下,同时将遥控器内装电池取出。
(五)各宿舍应指定空调使用负责人,负责空调的正常使用和遥控器保管,其他同学不得擅自开关空调;学生早晨离开宿舍时要及时关闭空调,并做好开窗通风,房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减少疾病的污染源。
(六)空调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异常应立即关机,并及时上报,找明原因。空调设备损坏、故障需要维修的,应及时向学院后勤集团报修,报修电话:83432673,以便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八)学生毕业离校或退宿舍时,应保证空调设备状态完好。如有损坏,应依据损坏程度予以赔偿。
8、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将采取停电等方式禁用空调:
(1)违规使用、无专人管理,造成浪费或空调损坏;
(2)不及时缴纳电费;
(3)宿舍有多名同学患感冒或其它因空气不流通易导致传染的疾病。
三、关于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用电量规定
学生宿舍空调使用除学校每月提供的用电量以外所产生的用电量及电费,由学生自行承担。同宿舍居住的同学如需使用空调需达成空调使用电费分摊协议,并提交空调使用申请。表明全体宿舍学生对于超出的用电量及电费,愿意自行承担并平均分摊,以防止同宿舍学生因电费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四、责任和处罚:
1、使用者不得对空调设备随意进行拆卸、破坏和更换,违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和赔偿。宿舍空调因人为的不合理使用而造成损坏的,将由相关人员照价赔偿。若损坏财产而不报告,无人检举,造成赔偿无着落的,损失由宿舍全体成员承担。故意损坏空调设备,除照价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
2、空调遥控器由专人负责保管,并收取遥控器押金20元,遥控器不得丢失、损坏,否则,将按原价赔偿。各寝室应妥善保管好遥控器,学期结束前,统一交到宿舍管理员处,退还押金20元。
3、学校将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是否超温使用,并将检查情况通报。
五、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