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九州委〔2018〕13号文件:
授予叶芬、梁宾、蒋琼、万慧(学生)、陈岩岩、任镔、单迎 、刘洋(女)、李德才、尤锋、张超、刘照洋12名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授予朱存各、李文弟、胡伟、郑瑾、王晓伟5名同志“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